AberSheeran
Aber Sheeran

论“他妈的”

起笔自
所属文集: 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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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笔于

在某些群体中有这样一种风气——把“他妈的”一词改成“他喵的”。这种词汇改变并不是个例,而是大量的词汇都被改编,而改编方式则五花八门。像:“你🐎的”,“尼玛的”,都是“你妈的”的同义代替词。或许是因为各种互联网平台越来越严格的关键词屏蔽和禁言,导致了词汇的扭曲;亦或者是这一群体的人觉得骂人不好,但话到嘴边不骂出来又不够痛快,“他喵的”听起来总是要比“他妈的”要萌一点的。妥协之下,这类扭曲后的词汇就开始流行了。事实上就我所知道的,这类词汇改编已经流行了很多年。但,流行便对吗?

读过我国近代各类小说的人都知道,“他妈的”这类词汇并不会被忌讳,甚至有更加露骨的词汇。那句在知乎流传甚广的:“老天爷!你下屌吧,操死我吧!” 就出自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一众“文人”对这句点评皆是“表达了作者最真实的情感”。不过这句话若不是出自名人书刊,怕是也会被敏感过头的平台所禁止。

出自余华的书里,人们就说是真情流露。那么出自我们的口中,怎么就不算真情流露呢?如果可以在任何时候都避免说“他妈的”来表达情感,人们为什么要把“他喵的”这一个同义词汇创造出来呢?要知道,新词汇的创造必然迎合了社会的需求。

“他妈的”,粗俗吗?是挺粗俗的,但粗俗就要被禁止吗?人还需要拉屎撒尿放屁,难道就因为屎尿屁有臭味就要禁止?拉屎撒尿放屁是每个人的基本生理需求,宣泄负面情绪也是每个人最不可缺少的心理需求。一个没有负面情绪的人是圣人,一个不懂合理发泄负面情绪的人是罪犯。人们成为圣人很难,成为罪犯却只要一念之间。

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最无害的宣泄负面情绪的方式就是上网骂人。语言上的宣泄总比肢体上的宣泄更无害。就像很多情侣、夫妻经常吵架,有限度的吵完之后和好如初,甚至感情变得更好了。这是因为在没有把吵架升级为肢体动作或实际行动的吵架过程中,双方都在宣泄负面情绪。宣泄完了,理智的一面就重新了占领大脑高地。

线下吵架,经常会升级为暴力冲突。这一点在男性之间更为明显,更有甚者说出了这样一句话:“能动手就别吵吵”,虽然看起来就只是暴力无脑的人喜欢干的事,但剥开暴力的外衣,我们能看到的是负面情绪已经彻底压制了人类的理智,诉诸暴力是为了快速的把这股情绪宣泄出去。

线上吵架就显得轻松的多,我骂了你,你最多也只能骂回来,想升级为暴力除非你可以顺着网线找到我并且有闲工夫来做这一件事,但在如今的社会中发生这种事比你随便买一张两块钱的彩票中五百万还难。在线上吵完之后,吵架的双方和观战的吃瓜群众有什么损失呢?几千字节的流量费?

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如果不及时的进行宣泄,负面情绪是会积压的。就像干净的湖水,今天丢一包旧衣服,它依旧清澈;明天丢半根吃剩的热狗,它还是清澈。可长年累月如此,且不对湖水进行清理,它终究会变成一片浑浊不堪的污湖臭水。

如果把一个人诉诸暴力的时机数值化,那么就是他的负面情绪累积到足以压制理智的时候。有的人很冷静,所以负面情绪会压的很多才爆发;有的人则稍有一些负面情绪就暴起伤人。但往往前者比后者更恐怖,世界上绝大部分的连环杀手都是前者。不过更多的人把负面情绪积压到一定程度就直接付诸暴力了,倒也不必担心人人都会成为连环杀手。

从宏观角度看,网络上对所谓粗鄙言论的禁止,其实本质上就是封堵了社会成本最低的宣泄行为,反而会提高现实社会里的犯罪率(如果动手打架算犯罪的话)。不过如今的计算机技术不够强,民众还是有办法的,各种同型、同音文字就是对这一封禁无声的抗议,以及对自我情绪的宣泄——纵然你不让我说,但我总能找到办法说上一句,“他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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